2:54 PM Friday, April 28, 2006

东拉西扯:中国网络广告总量也就相当于两个省级电视台

“中国网络广告的总量也就相当于两个省级电视台。”这是《三联生活周刊》去年关于Web 2.0的封面报道中的一句话。另外几个常见的说法是,某某网站仍然依赖互联网广告,经营模式太单一,或者某某网站的收入来源还是广告,商业模式没什么创新。

Fred Wilson最喜欢的商业模式,就是增值服务收费。但在中国,现阶段依靠产品和服务收费,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全世界赚钱效率最高的微软公司在中国都赚不到钱(最近的这种政治大单除外),你凭什么相信你的产品和服务,就能让中国的消费者买账?

靠服务赚钱当然也不是绝对不可能,比如短信,比如网络游戏,甚至比如各种色情电影的收费下载,以及各种会员制赌博网站、一夜情网站等等。这里的前提是,你的服务是否能满足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最低层次的需求。个人用户的钱只有花在这些地方,他们才不会觉得吃亏。除此之外,任何其他的“高级需求”,都还显得太奢侈。这也可以解释,Wiki在中国为什么总是很难做好,因为中国人还没到追求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阶段。

“中国网络广告的总量也就相当于两个省级电视台。”这是一个问题的两面,它的意义就好像把鞋卖给不穿鞋的土著。没错,中国的互联网广告总规模很小,大概只占整个广告市场的1%(美国是5%左右)。在悲观的人看来,这个市场养活不了太多的公司;而在乐观的人看来,这个市场潜力非常大。

商业模式的创新,并不是说以前做过的东西就不能再做了。广告在互联网上已经做了很多年,但Google仍然完全依靠广告,成为千亿美元市值的上市公司。所以归根结底,互联网广告本身也是一个需要很多创新的领域,而目前已有的创新还很不充分。在Overture和Google之前,互联网广告只是一味地在表现形式上创新,从button、banner,到画中画、到摩天大楼、到全屏广告,从普通的静态图像,到Flash、到视频,但很悲哀的是,广告越来越喧宾夺主,点击率却越来越低。你越是想吸引用户的眼球,就越是容易被忽视,这是一个有趣的悖论。这种形式上的创新,是希望把互联网广告做得更像电视广告,而不是发挥互联网的独有优势,它已经走入歧途。Google用最朴素的文字链,在广告主和受众之间开辟了一条直接通道,把广告主的需求与受众的需求进行匹配,这才是互联网广告创新的正道。

中国互联网广告的市场规模,2005年还只有31.3亿元,但增长速度是所有类型的广告中最快的。这个市场有得玩儿,关键看你能不能找到更有效的广告方式。互联网广告永远不可能取代传统广告,但凭借广告的效率和对特定人群的准确聚焦,一定可以从传统广告手中,抢到越来越多的份额。依托互联网广告,也肯定会出现更多的大型互联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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