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虚拟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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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谈到Mobile TV价值链,就被对“价值”的链敏感的z13飞来横砖当靶子拍,有趣。
Argento Sage说,
Hu Dou发来mail给我emarket的移动广告的数据,我贴份放在这里(这图太长,所以我预先提醒一下,本文正题尚未开始,敬请翻到图下,查看本文正题)
---正题开始---
对于整个产业链有控制欲的运营商,最担心的就是本文提到的这个,虚拟运营商。我们说的是移动虚拟运营商,MVNO,他们不拥有自己的网络,主要是依靠租用 运营商的移动网络。他们独立运营且拥有自己的用户,以批量转售移动服务赚取差价。注意到,国内的SP,不是我们说的MVNO,差得太远,我记得不久前中国 移动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理由禁止向移动网络外传送UA之后,有一个移动Freewap站点老大站出来说,中国移动是世界上最好的运营商,听来喷饭。在此大笑 三声,表示嘲笑。
前两天我说apple在数字音乐内容上类似于一个虚拟运营商,那只是一个角色的方便说明,并不是说就是MVNO。(天哪,你真绕舌)。使得apple成为 MVNO的,是后来在apple phone和iPhone的努力,最近的分析称,iPhone有75%的可能(from ilounge via mobile tracker)。
(对了,忍不住插一个八卦,前几天看到IPod专用熨斗,使用IPod作为电源和控制屏幕来熨衣服,无疑是IPod插件中最离谱的一个,描述和示意图参考这个八卦文章,看完本文再点过去看吧,哈哈)
其实MVNO并不是说是否拥有移动网络,而是信号频谱的限制,就是移动网络从手机发到核心网的那一段,使用什么频率的,有最基本的调配管理,乱用就一团遭 了,今儿你电话我,可能听到的就是克林顿或者李宇春(当然目前用联通CDMA打电话你男友,也许不小心会听到我的声音,不过那是系统问题,我以人格担保, 绝不是我在发CDMA频谱)。不过牌照禁止到运营权上,就比较离谱。这种政策避免不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反而会促成垄断。想起一个有趣的比喻,昨天晚上 瞄到一眼“守望幸福”电视剧,大闹离婚后儿子放放判给了他老婆,这些人名 都取得怪怪的,老婆到家抱孩子,家里的一个常犯晕的老奶奶抱着孩子不肯放,说,胡子要抢巫拉草。儿子只有一个,就像牌照,政策就把判给谁,就是谁的,一家 就得去抢另一家的“巫拉草”。政策要是禁止占有频段的公司,必须要以合理的价格租用给MVNO,恐怕才有点意思。(打住打住,愤青了啊)
运营商允许MVNO使用其网络的关键理由是:
1,MVNO可以提供特殊服务,运营商没有资源去做也没有精力去做的,以及运营商即使有资源也未必能经营好的;
2,MVNO可以为运营商丰富的产品线和用户吸引力,并且增加该运营商的竞争力;
3,网络最大化利用,运营商的网络闲着也是闲着,可以租用以获得更大的价值,或者转移运营商网络的建设成本;
4,与google maps允许mashup一样,运营商可以由此获得更丰富创意、活力,MVNO对未成熟领域的尝试是运营商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量。
5,满足特定用户需求,这些特定用户对于运营商是niche market。
一个著名的实力MVNO是Virgin,前段时间刚刚宣布跟BT Movio公司合作(2/14日,前天我提到这个事儿,不过把名字误写成verisign 了),MVNO和电视/广播公司的合作,必将促进Mobile TV的迅速商业化,并很可能第一个将数字电视转移到移动网络。而且,这预示着Mobile TV也可以在不需要运营商参与。这也是在前两天为什么怀疑运营商是否在移动电视(也可以说是视频)上重复移动音乐的命运。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因为有足够好的内容,以及让足以让市场接受的模式,用户并不管TV是由运营商还是非运营商提供的,他们只需要享受到该服务即可。运营商在网络建设或者升级的迟疑也留给MVNO机会,这给了他们磨砺他们模式转化到移动设备领域的市场接受度(开宗明义中提到IDC报告中说起将传统TV观念转到移动设备是不能发掘出手机+广播方式的所有潜力的)。
那么,如果运营商封闭其网络呢?这确实是潜在危险,是否要自己建立自己的网络,或者依赖于非移动网络(例如电视网络/卫星等,那个DMB就有两种,T-DMB/S-DMB,后者就是通过卫星的),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在运营商的角度看,内容服务商其实是贪得无厌的,我提供了网络,你来提供内容就好了嘛,然而你不仅在我的网络上提供内容,你还要试图建立自己的网络,不太江湖。在 内容服务商的角度看,运营商是势利无比的,其实这不过是一个网络租用关系,大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了,干嘛还搞得跟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的架势,多没 劲。不过运营商在网络升级之后必然开放数据业务,只要能接入互联网,这也为视频点播/下载以及更实时的TV提供了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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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谈到Mobile TV价值链,就被对“价值”的链敏感的z13飞来横砖当靶子拍,有趣。
Argento Sage说,
sp和硬件厂商之间的关系不该对立的,本是市场生物链中重要的环节,至于sp和cp之间,总有一个共同盈利的平衡点。(link)我当然是严重同意了,虽然昨天主要说的是价值链之间的竞争关系,结束的时候有句话:Mobile TV市场必然在协作的模式上找到符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这话说的就是必然是协同关系。当然,这话也有,运营商不可能独自玩儿这个游戏的意思。我的打算是从这 几个环节开始,仔细分析如何插入到这个价值链中,也就是说,你如果是一家厂商,如何参与到这个游戏中。至于这个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如何做对他们自己的事情, 这点早已有很详细的分析,不需要我再翻译引述。
Hu Dou发来mail给我emarket的移动广告的数据,我贴份放在这里(这图太长,所以我预先提醒一下,本文正题尚未开始,敬请翻到图下,查看本文正题)
---正题开始---
对于整个产业链有控制欲的运营商,最担心的就是本文提到的这个,虚拟运营商。我们说的是移动虚拟运营商,MVNO,他们不拥有自己的网络,主要是依靠租用 运营商的移动网络。他们独立运营且拥有自己的用户,以批量转售移动服务赚取差价。注意到,国内的SP,不是我们说的MVNO,差得太远,我记得不久前中国 移动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理由禁止向移动网络外传送UA之后,有一个移动Freewap站点老大站出来说,中国移动是世界上最好的运营商,听来喷饭。在此大笑 三声,表示嘲笑。
前两天我说apple在数字音乐内容上类似于一个虚拟运营商,那只是一个角色的方便说明,并不是说就是MVNO。(天哪,你真绕舌)。使得apple成为 MVNO的,是后来在apple phone和iPhone的努力,最近的分析称,iPhone有75%的可能(from ilounge via mobile tracker)。
(对了,忍不住插一个八卦,前几天看到IPod专用熨斗,使用IPod作为电源和控制屏幕来熨衣服,无疑是IPod插件中最离谱的一个,描述和示意图参考这个八卦文章,看完本文再点过去看吧,哈哈)
其实MVNO并不是说是否拥有移动网络,而是信号频谱的限制,就是移动网络从手机发到核心网的那一段,使用什么频率的,有最基本的调配管理,乱用就一团遭 了,今儿你电话我,可能听到的就是克林顿或者李宇春(当然目前用联通CDMA打电话你男友,也许不小心会听到我的声音,不过那是系统问题,我以人格担保, 绝不是我在发CDMA频谱)。不过牌照禁止到运营权上,就比较离谱。这种政策避免不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反而会促成垄断。想起一个有趣的比喻,昨天晚上 瞄到一眼“守望幸福”电视剧,大闹离婚后儿子放放判给了他老婆,这些人名 都取得怪怪的,老婆到家抱孩子,家里的一个常犯晕的老奶奶抱着孩子不肯放,说,胡子要抢巫拉草。儿子只有一个,就像牌照,政策就把判给谁,就是谁的,一家 就得去抢另一家的“巫拉草”。政策要是禁止占有频段的公司,必须要以合理的价格租用给MVNO,恐怕才有点意思。(打住打住,愤青了啊)
运营商允许MVNO使用其网络的关键理由是:
1,MVNO可以提供特殊服务,运营商没有资源去做也没有精力去做的,以及运营商即使有资源也未必能经营好的;
2,MVNO可以为运营商丰富的产品线和用户吸引力,并且增加该运营商的竞争力;
3,网络最大化利用,运营商的网络闲着也是闲着,可以租用以获得更大的价值,或者转移运营商网络的建设成本;
4,与google maps允许mashup一样,运营商可以由此获得更丰富创意、活力,MVNO对未成熟领域的尝试是运营商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量。
5,满足特定用户需求,这些特定用户对于运营商是niche market。
一个著名的实力MVNO是Virgin,前段时间刚刚宣布跟BT Movio公司合作(2/14日,前天我提到这个事儿,不过把名字误写成verisign 了),MVNO和电视/广播公司的合作,必将促进Mobile TV的迅速商业化,并很可能第一个将数字电视转移到移动网络。而且,这预示着Mobile TV也可以在不需要运营商参与。这也是在前两天为什么怀疑运营商是否在移动电视(也可以说是视频)上重复移动音乐的命运。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机会?因为有足够好的内容,以及让足以让市场接受的模式,用户并不管TV是由运营商还是非运营商提供的,他们只需要享受到该服务即可。运营商在网络建设或者升级的迟疑也留给MVNO机会,这给了他们磨砺他们模式转化到移动设备领域的市场接受度(开宗明义中提到IDC报告中说起将传统TV观念转到移动设备是不能发掘出手机+广播方式的所有潜力的)。
那么,如果运营商封闭其网络呢?这确实是潜在危险,是否要自己建立自己的网络,或者依赖于非移动网络(例如电视网络/卫星等,那个DMB就有两种,T-DMB/S-DMB,后者就是通过卫星的),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在运营商的角度看,内容服务商其实是贪得无厌的,我提供了网络,你来提供内容就好了嘛,然而你不仅在我的网络上提供内容,你还要试图建立自己的网络,不太江湖。在 内容服务商的角度看,运营商是势利无比的,其实这不过是一个网络租用关系,大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了,干嘛还搞得跟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的架势,多没 劲。不过运营商在网络升级之后必然开放数据业务,只要能接入互联网,这也为视频点播/下载以及更实时的TV提供了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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