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打官司,只因它们都叫“苹果”
简而言之,两家公司都叫“苹果”。一个是苹果唱片公司。一个是苹果电脑公司。最近两家公司因商标纠纷第三次打起官司。苹果唱片公司认为,苹果电脑公司涉足了音乐市场业务(无形中也就侵犯了苹果唱片公司的商标权)。而苹果电脑公司则认为,他们的公司只是在提供一种数据传输服务。两家公司的争执焦点也就在此。
那么,MP3到底是一种音乐呢,还是一种数据?大家也不妨来评评。
这条新闻挺有意思的,我也想来说两句。
Sent using R|mail.
通告:本站点(http://gwebread.blogspot.com)的内容系由Feeds订阅自动生成,本站不拥有任何权利,建议您通过点击文末的链接浏览原文,以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鉴于此处仅供个人阅读使用,恕不发送引用通告。若您拥有被订阅feeds中某些内容的权利,且不想此内容在本站发布,请留言告知。
Trackback URL: http://www.haloscan.com/tb/geneboy/114372404319416498/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