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 TV价值链
-只说 sayonly.com english | other Mobile TV与3G|
承蒙关心,昨天的文章过后,又收到报告,这次是题为
APEJ Digital Home Survey
2006年2月的日本市场的报告,再次鞠躬。
deminy说,
---正题开始---
我其实很不喜欢看国内关于3G、Mobile TV之类的研究文章,要么整一张图出来,划分个产业链上游、中游 、下游,围绕着运营商,把制造商、服务提供商分分类往上一放 。那其实真没有多大意义,再说 了,整个产业链的事情,你把什么这软件商,那系统集成商也放进来 ,那其实都该运营商等自己搞定的,被列入没准儿也可以认为是光荣的 事,当然人家也会说了,3G算个屁,谁都别装B,自然,3G还没有到"坛"的程度。
Mobile TV产业(姑且这么说)应该包含3个重要的环节,硬件制造商 、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这三个环节都应该有自己的系统 。我们考虑移动运营商+手持设备(当然还有其它运营 商,不再复述),并且假定这三个环节都是决策理智的成熟企业 ,并且没有什么外界因素的干扰,结果会形成什么样的情况呢?
移动运营商为了促进视频这种数据业务,需要对承载话音业务的网络进 行升级,以承载更为快速的数据传送。当然,考虑视频 ,TV由于广泛接受的形式和巨 大的revenue、影响力,必然成为最关键的业务,然而众多的用户同时下载播放一场足球赛 的视频,对于数据网络来讲既不经济又没有控制力(控制力指大量用户 在相同时间同时观 看)。为了承载Mobile TV,移动运营商需要划分出专门的频谱来做广播(broadcas t),成熟的广播技术,于是DVB-H、DMB、MediaFLO 等(技术我们稍候再详 细讨论),有这么多标准是因为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
最有趣的是,移动运营商为了避免其用户ARPU值的降低以及传统语音业务的冲击,会延缓其网络的升级(例如被称为3.5G的HSDPA,同样,技术稍后来 介绍),从国外运营商的经验看,他们会首先应用在移动PC卡而非手持设备上,国内联通CDMA网络升级后也是相似的做法,它的WAP(手机上网)到现在还 慢得要死,不过包月的上网卡却颇为让人惊喜,还有车载设备等等。
移动运营商延缓将网络升级投入使用的原因还应该有对于数据业务失去控制的担心,互联网的鬼子们进村的时候,伤筋动骨的可不是一种服务,而是所有服务。运营 商将其交换系统更改为IMS已经是成熟的做法,这种基于SIP的协议方便与互联网VoIP对接,包含Google Talk(承诺支持SIP)但不包含Skype(但已经包含了SIP网关,这也是2月份刚出来的消息吧,我发过一封介绍的mail到future idea factory)。更高速率的网络(如HSDPA,稍后来计算)已经可以使用软件实现Mobile TV了。但如果首先升级上来,来实现Mobile TV的是谁呢?可以肯定目前不是运营商。
与移动运营商不同的是,硬件厂商对于Mobile TV的推动才是不遗余力的,当然,他们支持他们自己的标准,而且阵容强大。对于音乐的Apple其实是硬件IPod的制造商,硬件商是否会在Mobile TV上续写神化,这不得而知。IPod nana已经开始可以播放视频了,更早的还有PSP,不过能够播放视频还是TV方面走出的一小步,那么跨出的已经不止这一步了,我也看到过,使用一个第三 方硬件,300多美元,可以使用PSP来看电视,其实这个硬件的功能是把现在的电视节目转到wifi上播放。这个我在以前写Nokia 770系列时提到过。同样是孕育出770的Nokia,已经推出基于DVB-H的手机了。
在Mobile TV的真正潜力远未发掘之前,移动运营商和硬件厂商之间的竞争性就体现出来了,首先是后者占据优势的音乐内容,然后是对两者都很新鲜的视频内容。对于个人 性、私密性相对较强的手持移动设备来讲,点播/下载的接受度,远在广播方式的TV之上。所以,运营商会在TV推出之前或者同时推出点播/下载服务,手机视频和电视一文提到V CAST(Version)在CES2006上demo了音乐下载功能之后(甚至包含了full track music),将形成与IPod/ITunes直接竞争,Cingular在3月7日的推出流媒体视频却不包含此功能,颇为遗憾。看看Nokia的media charge(相似的有Bamboo MediaCasting),就知道现在的硬件商们多么具有野心。视频点播/下载的引入还将互联网的内容服务商(甚至搜索)引入了价值链。这些实力厂商和基于IP的硬件商将对移动运营商形成合围。而运营商在TV的模式上发掘的越深,将越不容易受到受到攻击。
TV可以增高revenue和挽救ARPU值降低的命运,使得运营商涉足TV运营(或者变相涉足),然而大的TV运营者(broadcaster)更倾向 于在移动领域沿袭他们在其他领域模式,因为那样可以直接拥有用户,而移动设备只是接入方式的一种而已,他们可以租用或者建立自己的移动网络。从这点看, Nokia选用DVB-H真是明智,因为DVB-H是独立于网络的。也就是说,他同样可以接受非移动运营商网络传播的内容。
移动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之间的竞争还表现在业务模式上,移动运营商倾向于不限量订阅模式,而内容服务商则倾向于广告驱动模式,电视频道、互联网门户均是以此为基础,然而,移动广告模式还尚在市场试验中。
ok,不管从什么角度看,Mobile TV市场必然在协作的模式上找到符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运营商O2 Network不是说么,这是一个盛大的party。入场的人们歌舞升平,挂在出口的是五花八门的斗篷。
( 订阅RSS频道:文儿 feed.sayonly.com 收藏 tag.sayonly.com )
承蒙关心,昨天的文章过后,又收到报告,这次是题为
APEJ Digital Home Survey
2006年2月的日本市场的报告,再次鞠躬。
deminy说,
不熟悉行业细节,但是想必不需要几年工夫就能有相应的具体的(流行的)应用。 (link)deminy是一个老blogger,俗称老油条。他的blog很早就进入只说的视野,我前段时间准备在这里介绍些我经常看而且不太为大家熟悉的 blogger,其中就有deminy,不过朋友告诫“don't blog about blog”,才作罢了。参加了NGN(下一代网络)峰会的Argento Sage,提到的信息更确切点,“上海数字电视用户仅占有线电视用户的3.7%”,并认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
这两天参加NGN峰会,说实话实在无聊透了,都不知道在看什么说什么,不知道在这样的大环境下,moTV近两年会有什么发展。(link)
谢谢精神上支持偶的terrychen。
---正题开始---
我其实很不喜欢看国内关于3G、Mobile TV之类的研究文章,要么整一张图出来,划分个产业链上游、中游
Mobile TV产业(姑且这么说)应该包含3个重要的环节,硬件制造商
移动运营商为了促进视频这种数据业务,需要对承载话音业务的网络进
最有趣的是,移动运营商为了避免其用户ARPU值的降低以及传统语音业务的冲击,会延缓其网络的升级(例如被称为3.5G的HSDPA,同样,技术稍后来 介绍),从国外运营商的经验看,他们会首先应用在移动PC卡而非手持设备上,国内联通CDMA网络升级后也是相似的做法,它的WAP(手机上网)到现在还 慢得要死,不过包月的上网卡却颇为让人惊喜,还有车载设备等等。
移动运营商延缓将网络升级投入使用的原因还应该有对于数据业务失去控制的担心,互联网的鬼子们进村的时候,伤筋动骨的可不是一种服务,而是所有服务。运营 商将其交换系统更改为IMS已经是成熟的做法,这种基于SIP的协议方便与互联网VoIP对接,包含Google Talk(承诺支持SIP)但不包含Skype(但已经包含了SIP网关,这也是2月份刚出来的消息吧,我发过一封介绍的mail到future idea factory)。更高速率的网络(如HSDPA,稍后来计算)已经可以使用软件实现Mobile TV了。但如果首先升级上来,来实现Mobile TV的是谁呢?可以肯定目前不是运营商。
与移动运营商不同的是,硬件厂商对于Mobile TV的推动才是不遗余力的,当然,他们支持他们自己的标准,而且阵容强大。对于音乐的Apple其实是硬件IPod的制造商,硬件商是否会在Mobile TV上续写神化,这不得而知。IPod nana已经开始可以播放视频了,更早的还有PSP,不过能够播放视频还是TV方面走出的一小步,那么跨出的已经不止这一步了,我也看到过,使用一个第三 方硬件,300多美元,可以使用PSP来看电视,其实这个硬件的功能是把现在的电视节目转到wifi上播放。这个我在以前写Nokia 770系列时提到过。同样是孕育出770的Nokia,已经推出基于DVB-H的手机了。
在Mobile TV的真正潜力远未发掘之前,移动运营商和硬件厂商之间的竞争性就体现出来了,首先是后者占据优势的音乐内容,然后是对两者都很新鲜的视频内容。对于个人 性、私密性相对较强的手持移动设备来讲,点播/下载的接受度,远在广播方式的TV之上。所以,运营商会在TV推出之前或者同时推出点播/下载服务,手机视频和电视一文提到V CAST(Version)在CES2006上demo了音乐下载功能之后(甚至包含了full track music),将形成与IPod/ITunes直接竞争,Cingular在3月7日的推出流媒体视频却不包含此功能,颇为遗憾。看看Nokia的media charge(相似的有Bamboo MediaCasting),就知道现在的硬件商们多么具有野心。视频点播/下载的引入还将互联网的内容服务商(甚至搜索)引入了价值链。这些实力厂商和基于IP的硬件商将对移动运营商形成合围。而运营商在TV的模式上发掘的越深,将越不容易受到受到攻击。
TV可以增高revenue和挽救ARPU值降低的命运,使得运营商涉足TV运营(或者变相涉足),然而大的TV运营者(broadcaster)更倾向 于在移动领域沿袭他们在其他领域模式,因为那样可以直接拥有用户,而移动设备只是接入方式的一种而已,他们可以租用或者建立自己的移动网络。从这点看, Nokia选用DVB-H真是明智,因为DVB-H是独立于网络的。也就是说,他同样可以接受非移动运营商网络传播的内容。
移动运营商和内容服务商之间的竞争还表现在业务模式上,移动运营商倾向于不限量订阅模式,而内容服务商则倾向于广告驱动模式,电视频道、互联网门户均是以此为基础,然而,移动广告模式还尚在市场试验中。
ok,不管从什么角度看,Mobile TV市场必然在协作的模式上找到符合自己的商业模式,运营商O2 Network不是说么,这是一个盛大的party。入场的人们歌舞升平,挂在出口的是五花八门的斗篷。
( 订阅RSS频道:文儿 feed.sayonly.com 收藏 tag.sayonly.com )
Sent using R|mail.
通告:本站点(http://gwebread.blogspot.com)的内容系由Feeds订阅自动生成,本站不拥有任何权利,建议您通过点击文末的链接浏览原文,以获得更好的阅读体验。鉴于此处仅供个人阅读使用,恕不发送引用通告。若您拥有被订阅feeds中某些内容的权利,且不想此内容在本站发布,请留言告知。
Trackback URL: http://www.haloscan.com/tb/geneboy/114386847719842797/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