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 PM Thursday, April 06, 2006

谁为QoS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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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是连接向用户终端的一个途径,这个用户终端,不仅仅包含电脑
、电视机,当然也包含手机,让我们先来看不久前一个关于网络QoS的争论,这个争论出现在 基本的网络提供商(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这里是互联网提供商)之间,就像我们所预言的那样,这个冲突必将发生在其它的网络中。互联网服务商只是一个缩 影,而基于移动网络的服务商也如同互联网服务商一样,他们不是想做某个业务,而是想做所有业务。从这个角度来看,TV是不是要做,不是TV的游戏,而是带 宽的游戏。

在网络中各种服务不断发展的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吸取用户,服务商提供越来越多的服务,其中就包含VoIP以及IPTV,这引发了最近关于互联网关于Net neutrality和QoS费用的争论。大部分网络公司包括amazon,google都支持Net neutrality,也就是网络运营商必须保持网络的开放,并且不因为内容不同而在传输控制上有所偏见。摆在运营商面前的问题是,这些服务商该不该为QoS付 费,因为VoIP以及IPTV服务需要高的网络带宽和质量,如果将它们与互联网web访问同等对待,这不仅对于运营商的核心业务存在竞争,对其生存构成威 胁,而且这显然不公平,因为运营网络是运营商的财产。

这算是有趣的争论,在google发言人拒绝QoS费用之后,FCC出来说话了,block掉你们是不允许的,但是人家有权限制你们吧。这就是我们上一篇文章(移动流媒体播放器必将死去)之所有立论的基础。

谁都有能力建IMS(基于SIP的多媒体系统),但是当你VoIP/IPTV威胁到运营商核心业务的时候,那么就是带宽的游戏了。流媒体也是如此,我很理 解不止是一个厂商可以做到在控制RTP只占有5%带宽的情况下,能很流畅的进行软件的Multicast/Unicast(视路由而定,VAT/VAT+RTP),然而,这就是谁为QoS付费的问题了。当然,你还可能 采用P2P等技术,在移动基础网络不支持Multicast的时候,做到突破局部瓶颈,然而,引发的问题更多,技术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还包含的有商业规则、法 律等等。

在mobile网络中提供流媒体是互联网流媒体的延续,或扩展,诸如IP网络的限制,在这里同样难以克服。从下文起,开始讨论mobile网络中的广播(broadcast)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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